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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6.7

我公司设立金源互助基金会,为需要帮助的员工解除后顾之忧

信息来源:金源集团

摘要:金源互助基金会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员工是企业宝贵的财富。为充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关怀精神,为员工办实事,经提议设立金源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助基金)。 第二条 金源互助基金会宗旨是:在企业内部本着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对确实有困难,依靠个人力量难…

金源互助基金会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员工是企业宝贵的财富。为充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关怀精神,为员工办实事,经提议设立金源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助基金)。
第二条 金源互助基金会宗旨是:在企业内部本着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对确实有困难,依靠个人力量难以克服、迫切需要援助的员工进行帮助,从而解决或缓解员工的实际困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条  互助基金会会员为加入金源互助基金会的公司员工。
第四条  互助基金的参加方式:以自愿为原则,金源公司员工在《参加互助基金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后即可加入互助基金会,该《参加互助基金确认书》同时也是委托财务部代为扣缴互助基金的确认书。
第五条  互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为金源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为:第一届管理委员会由会员民主协商产生,从第二届开始,由上一届管委会提名,全体会员选举产生;十名以上(含十名)会员亦可联名推举委员候选人。
金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为金源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金源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互助基金的来源:
1、会员缴纳的互助金(月工资总额的1%);
2、公司资助(每月按员工缴纳金额等额补贴);
3、其他收入(社会资金及其他)。
第七条  互助基金的使用形式分为两种:一、无偿补助,二、无息借款。
互助基金会员本人经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可申请无偿补助;或经互助基金会三名以上(含三名)会员联名,经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可代其他会员申请无偿补助。
互助基金会会员本人可申请无息借款。
第八条  互助基金的适用范围
一、     互助基金的使用对象为:互助基金会会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二、     互助基金的使用范围:
1、会员本人因伤病治疗,除去医疗保险理赔外,余额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
2、会员家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正常生活的。
3、会员直系亲属因伤病治疗,自负医疗费用巨大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会员子女小学、中学及大学学费负担相当困难的。
5、会员其他特殊情况,经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
第九条 互助基金申请程序:
1、会员申请人本人或三名会员联名申请代办人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提出书面申请。
2、基金管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派成员开展具体情况调查与核实,调查人员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调查意见。
3、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调查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决定后执行。
第十条  互助基金的运作标准:
1、原则上依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以及互助基金状况而定,无偿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如重症患者自负医疗费用数额巨大的,经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可给予一次性慰问金,慰问金数额不超过3000元。
2、会员因资金暂时无法周转可向委员会申请无息借款,但借款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总额,且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可与财务部门协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一定额度用于还款(还款方式需在申请表上注明)。
3、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会员的特殊情况和公益性原则,决定互帮互助的项目。
第十一条  接受无偿补助的会员名单定期在全体会员范围内公布。
第十二条  成为会员的员工因故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自动失去互助基金会员资格,如该员工在会员期内未曾使用互助基金,则其缴纳的互助金在离职时予以退回;如该员工使用的无偿补助超过其交纳的互助金,则已交互助金不退回;会员借出的无息借款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偿还;员工的离职手续应经互助基金会管委会的确认。
第十三条 互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定期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二○○五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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